本市4万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2002年8月6日11:43 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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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日报
北京市今年7月1日开始实施关于城市低保制度的补充规定,将社会救助的范围再次扩大。原来不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原劳服联社等小集体企业职工和重残人等,都被纳入到城市低保范围,每月享受290元的生活补助。
至此,北京市自1996年7月1日开始发放的“低保证”,由最初的8000多张增加到现在的88000多张,全市共有41000多户家庭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如今,低保户凭借一张小小的低保证,不但可以领到低保金,还可以在生活用品补给、就学、就医、住房、丧葬、公园门票等6个方面,享受到政府的特惠关怀。
据北京市民政局救灾救济处处长孙硕鹏介绍,目前在全国省级行政区中,北京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最高、保障配套措施最全、资金到位最及时。自1996年以来,低保标准6年内7次上调,从最初的170元提高到目前的290元,增幅比例高达70%。
北京市今年5月开始推行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并且要求各郊区县在今年9月1日前完成对农村居民应保尽保。北京市民政局局长刘宝成表示,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北京市的社会保障面还将不断扩大。(王思海 徐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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