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4月21日长沙讯 (记者 柏松)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工商总局四部门去年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了一次执法大检查,依法取缔药品零售企业的非法医疗活动。但是时隔一年,这一问题并未解决,而是摇身一变,换了一种形式。在长沙的大街小巷,如雨后春笋般忽然冒出了一大批门诊部,它们以门诊为名,行药店坐诊之实。
药店打出“门诊牌”
禁令颁布前,长沙80%的药店都有过专家坐诊的情况,而且有相当一部分药店是依靠这种方式生存的。去年长沙市药品市场进行了一次大的变革,三九集团和九芝堂重拳出击,不惜重金招兵买马,将各药店收至自己的旗下,进行连锁经营,形成了九芝堂、三九、金沙三大连锁店一统天下的格局。但是时隔一年,这些药店所谓的“专家座诊”又堂而皇之出现在各大药店。
业内人士指出,现在的药店把目光放在了门诊上。门诊只是诱饵,其目的仍然是引导患者购药。
4月17日,记者穿街走巷进行调查,发现其中存在的问题远比记者想象的要复杂。
位于火星镇月桂社区的火星某中西药门诊,在其门边玻璃橱窗十分醒目地写着:“名医免费应诊。”记者装成患者捂着胸口走进店里,一位约60多岁身穿白色大衣的老大爷接待了记者。
医生(老大爷):“要买什么药?”
记者:“你这里有医生看病吗?”
医生:“我就是医生,你哪不舒服?”
记者:我这几天早晨起来总是感到胸闷,有时还咳嗽、发烧,不知是不是非典型性肺炎。”
医生:“你不会是开玩笑吧?”
记者:“看病还用得着开玩笑吗?”
医生:“我看不像非典型性肺炎。我建议你在这儿买点安必仙、白加黑、咳咳胶囊先回去吃,试试。要不,你到大医院去检查一下,把医生开的处方拿到我这里来买药,我保证比医院要便宜”。
记者点着头,走出药店。这位医生冲着记者的背影喊:“记得我们咯里来买药啊。”
随后,记者来到晚报大道某药品连锁店,这里的大门上写着“一楼专家座诊,二楼门诊”,记者走到二楼,一位60多岁的老太太接待了记者,问记者是否要看病,“今天早上跑步时,臭虫进了眼睛里”,我用手捂着眼睛说。她拿着手电筒对我的眼睛看了一下说,要掉点滴。“能不能不打针,买点药好了。”于是她给我开了点药叫我下楼买药,当记者说能不能不到这里买药,这里的药太贵,她赶紧把我手上的药单抢过去说,不行,这药单不能带走的。
按摩也要门诊
在火星镇有一门诊部,这家门诊部挂的招牌是:长沙市火星镇卫生院第二门诊部。从这个序号来看,肯定是有第一门诊部的,那么是否有第三、第四、第……呢?据知情人透露,整个芙蓉就区有10多家卫生院。还有天心区卫生院、天心区医院门诊部、开福区医院门诊部等等。甚至一些按摩足浴馆也凑上了门诊的热闹,堂而皇之地挂上了门诊部的字样。韶山路一家足浴馆挂着这样的招牌:长沙按摩中心门诊部。按摩也要门诊,诊什么呢?
在火星镇一小巷深处,有一个摆满药品的店子,里面有诊床。店子的招牌是“中建五局医疗服务点”。记者在店里没有见到任何证照。店主开始说:“其性质未定,故证件尚未发下来。你说是集体性质也好,个人承包也好,反正我是中建五局职工,不信你可去市卫生局查,那里有记录。”然而,记者在市卫生局查询的结果是,该店并未登记。这种悄悄开在小巷深处的无证照诊所,长沙又有多少呢?
药店也卖处方药
药店挂上门诊部的牌子,许多有关药品的禁令便对其失去了约束力。比如处方药,门诊部便可以出售和使用。可是,零售药店的店主们怎么会眼睁睁地看着门诊部夺去这个利润颇丰的市场呢?记者在各零售药店里看到,处方药仍大大咧咧地摆在柜台上。
在老百姓、999集团、九芝堂等大型连锁药店都有处方药卖,一般的中西医药店也有处方药卖。好像约定了似的,这些处方药柜台上都打出了如此告示:请凭医师处方或在医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记者望着此告示不由生疑:谁来认定处方是否为医师所开?如果患者使用在药店购买的处方药出现问题,又将追究谁的责任?
堕胎药也有卖
4月18日,记者来到了湖南大学北校区。在一家小诊所里,记者说自己的女朋友是师大的学生,不小心怀了孕,问其店里是否有堕胎药卖。店里的一男医生只简单地问了记者几句。就推荐了一种叫“息影”的堕胎药。
“它有没有副作用呢?”记者表现出一些不放心。正在一边忙的年轻女医生接过话说:“这个药比较好,连吃3天就没事了,没有什么副作用。”随后,她开出了堕胎药,价格为80元。记者以价格太贵为由,摆脱了纠缠。
职能部门:药品市场有点乱
4月21日,记者来到长沙市卫生局,就有关问题进行采访。遗憾的是,该局有关部门对记者提出的问题推来推去,并未给予明确答复。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截至目前,市卫生局只发了一家门诊部的执照,那些自称市卫生局批准了的门诊部纯属无稽之谈。他说,许多门诊部都是区卫生局批的。他尖锐地说,医院本身就对外门诊,不存在对外另设门诊的事情。说实在话,现在长沙医药市场有点乱。
记者随后来到省卫生厅,一位负责同志说,你所说的情况我们都知道,药品市场确实有点乱。
我们不禁要问:既然职能部门已经知晓了问题的存在,为什么不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转自搜狐 此稿为《红网-百姓呼声》供搜狐网独家稿件,如要转载请与红网-百姓呼声或搜狐新闻中心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