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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嵩明县教育局胆大妄为 竟“倒卖”盗版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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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27日11:33 云南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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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云南省新闻出版(版权)局和昆明市嵩明县文体局联合执法人员在嵩明县查获了13000多册盗版“指导丛书”,经查,这些卖给中小学生的“指导丛书”是由嵩明县教育局教研室经手“倒卖”的,据负责做这笔生意的两个老师交代,这笔生意的金额达100万元左右,大部分“指导丛书”已发到中小学生手中。
当天上午,接群众举报后,云南省新闻出版(版权)局的执法人员驱车从昆明直奔嵩明县某学校。执法人员按举报人提供的情况找到了储存盗版“指导丛书”的仓库。透过窗户往里看,执法人员发现里面确实有大量的书籍。随后,两名老师将执法人员带进这间房子。记者在现场看到,房子里的“指导丛书”有语文、数学、几何、英语等,涉及初中、小学所有教材。翻开这些“丛书”,只见差错百出,漏字、错字随处可见,“重影”的情况也很突出。这些盗版书标注的出版单位绝大多数是云南省内几家有名的出版社,但令人费解的是这些书都是从成都发到昆明后,又用货车运到了嵩明的。
结合现场少量正版过期“指导丛书”,出版社人员介绍说,正版与盗版的差别是显而易见的,盗版书的纸张质量很差,字迹模糊,甚至还有漏字的情况,而且在装订上也不同,正版书多采用“骑马”订,盗版书用的是“平订”,很容易看到钉书针。现场还堆放着一些正版“指导丛书”,但却是去年的,而且书价被人为更改,标价3.7元的丛书,被用笔该为4.7元。在执法人员的多次询问下,这两名老师像“挤牙膏”一样交待了实情,他们是嵩明县教育局教研室的老师,其中一人是副主任,这些书是一个姓苏的四川人用火车从成都托运到昆明的,这笔生意金额达100万元左右,其分配比例为:苏以书价的7折卖给教研室,教研室以9.5折卖给学校,教研室留下5个百分点的费用作为“劳务费”剩余的给各学校支付“劳务费”。随后,这两名老师向执法人员提供了账目清单,从账目上看,教研室已给苏支付了22多万元书费,很多中小学校已领取了“劳务费”,多的几万元,少则几千元。
事后记者得知,嵩明县现有中小学生5万多人,其中初中、小学生达4万多人;这两名老师分别姓孙和姓盘,在倒卖盗版指导丛书时,他们采取了先发订单给各学校,然后由学校向学生收钱,待收到钱后,把款支付给孙、盘,由他们给苏某支付书费后,25%的钱返还给学校作“劳务费”,5%留在教研室。在与苏做生意时,没有订立合同,所有的交易都是口头进行,而且均是以现金交易。
执法人员将查获的13000册丛书扣押并带回昆明,并要求孙、盘收回已发放的丛书。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查处中。
柏立诚 袁红梅(滇池晨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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