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应受到尊重的是证据,而不是舆论的导向,刑讯逼供为什么在中国自下至上,累禁不止,中国的警察知法而还要堂而簧去犯法,在审讯时公开动刑,中国的法治喊了这么多年,为什么还不能法治,如果审讯刘涌时没有动刑,为什么竟有7名曾看守他的武警能出来作证?当地的公安局长说绝对没有逼供,作证的武警有2个是因为被开除,所以怀恨在心,另外5个又如何?在事实面前,公安局长还要颠倒黑白,陷害忠良。
同胞们,朋友们,刘涌再也成不了什么气候,重要的是我们应借这件事完善法治,我们应该理解那些法学家的用心良苦,假如你有亲人遭逼供,那种只有天知地知,沉冤判刑,你有何感想?中国的刑讯逼应停止,凡是被用刑者法庭均应判无罪,而判用刑者有罪,这样刘涌事件才不会重演,中国的法治不能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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