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樊蒙骗女教师实施性贿赂案一审判决
2002年8月26日08:02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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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襄樊市一女教师被骗作为性贿赂工具并两遭猥亵案,日前在襄樊市樊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马国超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去年十月七日,原襄阳县王河二中校长杨大成为找马国超(时任长虹信用社副主任,主持工作,曾任原襄阳县工商银行副行长)贷款,他与王河一中校长王传国给王河二中二十二岁的美术女教师玲玲(化名)打电话,哄骗她随他们一起到襄樊。玲玲到襄樊后,马国超对玲玲采取暴力手段,强奸未遂。
判决书中列举了部分直接和间接证据,法院认为这些列举的事实和情节可以形成一个证据链,证明被告人马国超事发当天确实对受害人玲玲实施了强奸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但由于其意志以外原因而未得逞,属犯罪未遂,故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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