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二医院没有乱收费
2002年9月6日13:20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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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花7000多元不满疗效遂投诉,卫生局调查后回复
本报讯 (记者郑丽虹)因不满手术疗效,一位患者在“领导统一接访日”对市二医院收费太高等问题进行了投诉。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获悉,经调查,已查明该例手术收费全部符合《深圳市医疗收费标准》规定,并非乱收费。
接访当日,患者陈先生投诉,他在市二医院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中心治疗近视眼,花费7000多元但术后右眼没有达到预期效果,因此怀疑该院乱收费。当天,市卫生局局长当即要求该局计财处前往该院调查。
记者昨日从市卫生局计财处负责人了解到,接到投诉后,该处次日即派价格管理人员前往市二医院调查。经查,该例手术费用的确都根据《深圳市医疗收费标准》收取。陈先生是5月份在该院就治的,7月份后某些私营医院为在手术旺季多招揽病人,暂时将价格降至4000多元。而该院没有实行大幅降价,因此陈先生事后了解到其他医院有收费是4000多元,而误认为市二医院乱收取费用。计财处查明事实后,已在接访一周内将调查结果报到了市卫生局领导处,并将向陈先生作出调查答复。
被诉院方则表示,患者陈先生5月做手术,双眼视力均有明显提高,只是右眼视力提高效果不如左眼。其实患者现处于手术后6个月内的视力波动期间,通过多做近距离的用眼,视力常会有所恢复,患者不必急于质疑治疗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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