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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珮云副委员长指出贯彻落实文物法三个重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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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2月19日21:06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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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珮云副委员长指出贯彻落实文物法
重在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新华网北京2月19日电(记者 曲志红)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彭珮云针对当前贯彻执行《文物保护法》中面临的情况和问题指出,要推动全社会树立保护文物的法制意识,促进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各级人大要加强对文物保护法实施情况的监督,支持和监督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彭珮云19日在全国人大科教文卫委员会和国家文物局举行的宣传贯彻文物法座谈会上说,党的十六大确立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对文化建设包括文物保护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我们必须从这个高度认识新时期加强文物保护工作重要意义。
她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在文物保护工作中的职责作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依法行政。特别要指出,新文物保护法进一步明确了各级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的职责,强化了其行政执法权利。各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加强文物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严格依照法定职权、法定程序,切实行使好文物行政执法权。
彭珮云强调,地方各级人大和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对现行的地方文物法规、规章和法规性文件进行一次清理检查,按照国家法制统一的原则,对照新文物保护法,该废除的废除,该修订的修订。并依照新文物保护法的规定与授权,进一步制定新的法规、规章和法规性文件,建立更完备的文物保护法律体系。
座谈会由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朱开轩主持,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范敬宜、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克玉、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建设部副部长傅文娟、国家旅游局副局长顾朝羲、国家文物局原局长张文彬、专家代表谢辰生、张德勤等在会上作了发言,提出了进一步贯彻实施文物法的意见和建议。全国人大法工委、公安部、文化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在京的文博专家学者出席了座谈会。(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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