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乌鲁木齐三月十九日电 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厅财务处副处长颜旭东非法挪用五千一百八十万元人民币道路基本建设资金案,今日开庭审理。 据《都市消费晨报》援引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一九九五年三月至一九九八年四月期间,颜旭东与新疆星环实业发展总公司(以下简称星环总公司)总经理关炼共同挪用新疆交通厅基建资金五千一百八十万元,汇入星环总公司账户,供该公司经营。 一九九五年至一九九八年期间,颜旭东先后收受关炼所送价值五千三百元的影碟机一台、价值一万八千元的瑞士产手表一块和一千五百美元。期间还随关炼一同去大连游玩,关炼为其提供了往返机票。 案发后,颜旭东于一九九九年四月潜逃国外,后于二000年十一月十一日在上海虹桥机场入境时被抓获。 据悉,非法挪用的专款中,有一千九百八十万元是在中国建设银行新疆分行营业部筹资科科长甫拉提·艾山的帮助下转汇的。甫拉提·艾山还为颜旭东非法挪用公款掩盖事实。 司法机关只追回了一千四百九十二点七万元。 原新疆交通厅财务处处长董国柱也被检察院提起公诉。(钟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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