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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卖食人鲳最高罚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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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30日10:26 南方网-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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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广东省渔政总队广州支队昨日联合省水族协会等单位,在广州芳村花地湾花鸟鱼虫市场举行了“严禁养殖、销售食人鲳的宣传活动”,让市民进一步了解食人鲳之害。
据悉,自广州市场发现有食人鲳出售后,渔政、工商等部门及水族协会等加强了管理和巡查。按照《渔业法》第十六条,水产苗种的进口、出口,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批,而广东省渔业主管部门至今从未批准过食人鲳进入我省。而饲养、经营、售卖食人鲳,将没收该类鱼和违法所得,并视情节处罚,最高罚款达5万元。如有市民购到此种观赏鱼,可移交渔政部门处理,如发现市场仍有人在售卖食人鲳,可打举报电话:020—84128879。
姚伟新 黎志荣 梁永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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