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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防洪保安资金年收入首破7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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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6日10:21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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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2002年,我省防洪保安资金收入首次突破7亿元,达7.23亿元。至此,我省10年来累计筹集防洪保安资金65亿元,为有效增加全省水利建设投入、加快水利设施建设步伐,提高防洪保安能力,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1991年,江苏遭受百年不遇特大洪灾后,全省掀起水利建设热潮。但是,兴修水利设施急需大量资金,仅靠预算内安排财政资金远远不能满足需要。为此,省委、省政府经过认真调研,提出了筹集防洪保安资金的设想,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肯定,自1992年起在全省范围内征收防洪保安资金。根据省政府关于防洪保安资金征收和使用管理规定,负责资金征管的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层层建立了目标考核责任制,严格执行政策,年年完成了征收任务。由于坚持“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原则,这项政策得到了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特别是中央驻苏电力、石化、金融等企业,积极缴纳资金。开征第一年,全省资金规模就达3亿多元,超过了当年预算内水利投入。
10年来,我省防洪保安资金征收顺利,统筹安排建设了一批流域性水利工程、江海堤防达标和城市防洪保安工程。经过持续投入,全省流域防洪标准有了显著提高,区域性重点防洪工程建设也取得很大成绩,基本建成了全省较为完备的流域性、区域性防洪保安工程体系。目前,长江堤防防洪标准已达到50年一遇;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可望明年汛期前建成并发挥效益;治淮、治太工程基本完成,使太湖流域抗灾标准提高到50年一遇,淮河流域提高到20年一遇。在刚刚开工建设的国家特大重点工程、南水北调东线工程中,我省防洪保安资金也将发挥应有的作用。
大批防洪保安工程的建设,有力保证了全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据统计,仅“九五”期间,全省已建水利工程共实现减免灾效益达1256亿元。(陆剑)(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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