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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加强科普场馆建设 相关规定近期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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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8日13:39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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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12月18日讯 记者任建民报道:由于国家科普场馆发展缺乏总体规划,科普场地设施面积偏少,科技馆设施被占用情况严重。为此,我国将出台专门规定,以加强科普场馆建设。
今天上午,在北京召开的第三次全国科普工作会议上,科技部部长徐冠华在工作报告中指出,科普场馆是面向社会公众进行科普教育的重要场所,是一个国家科普水平的重要标志。根据《科普法》中有关条款,以政府财政投资建设的科普场馆不得擅自改作他用。
建国以后,我国科普场馆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但由于国家科普场馆发展缺乏总体规划,科普场馆布局不合理、低水平重复现象十分严重。科普场地设施面积偏少,科技馆设施被占用情况严重。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的标准,科技馆展厅面积应占总面积50%以上。据科技部与中国科协联合调查,2000年有29座省级科技馆,总建筑面积28.8万平方米,展厅面积之和为7.1万平方米,仅占建筑面积的1/4;有限的展厅面积也没有都用于科普活动,某省级科技馆有5000多平方米的展厅,一大半面积长年举办展销会等经营性活动。
同时,对科普展览投入不足,展览规模小,档次低;有13座省级科技馆没有常设科普展览。展品设计思想和展示手段落后,内容老化,绝大多数展品公众无法参与,难以引起兴趣。国外很多科普场馆都是利用废弃厂房改建的,建设投入资金很少,但展品水平很高。因此,把更多的资金用于更新展品和运行维护,才能使科普场馆名副其实。科普场馆的设计建设、科普展品的设计制作都要便于公众的参与和操作,不要只是让人来看,更重要的是让人们能参与其中,这样才能吸引更多的观众特别是青少年,这是发达国家科普场馆成功的重要经验。
徐冠华说,中国科协完成了对县级以上城市科技馆和科普设施建设、运行状况的调查,在此基础上与科技部联合起草了《关于加强我国科普场馆、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提交这次会议征求意见,修改并与有关部门协商后,将在近期颁布。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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