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预防职务犯罪 一份检察建议避免2800万损失
2002年7月2日16:47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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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7月2日电(记者 邬焕庆 关晶宇)一份认真负责的检察建议,使国家避免了2800万元的国有资产流失。这个工作业绩,是全国检察系统加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果之一。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这份检察建议是辽宁省朝阳市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在对辽宁朝阳轴承有限公司进行有关调查时,及时发现漏洞后果断作出的。
据介绍,今年4月上旬,朝阳轴承有限公司因企业改制,大量职工被“分流”。把这家公司列为预防职务犯罪重点对象的双塔区人民检察院,为避免“分流”掩盖或衍生出腐败问题,派出预防科的同志走访公司的供应、销售、财务部门。在检查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在即将被“分流”的16名销售人员中竟然承担了公司债权2800万元,其中销售员张某一人名下就欠公司货款240万元。根据市场规律,如果这16人被“分流”,这2800万元的应收款就会成为呆帐,轴承公司几乎没有可能收回。
鉴于此,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向朝阳轴承有限公司发出检察建议,指出公司应在解决好2800万元的债权问题后,才能对有关人员进行“分流”。接到检察建议后,朝阳轴承公司成立专门清欠部门,对2800万债权逐一清理,同时对应“分流”的财务人员、购销人员在核清帐目前暂停办理手续。
为加大工作力度,双塔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派出专人进驻朝阳轴承公司,关注清欠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经济犯罪问题。在检察院的督促下,目前朝阳轴承公司清欠工作进展顺利,已经收回欠款1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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