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康海峰 实习生 王晓丹 通讯员 孔献之) 一名穷凶极恶的外来无业人员见事主家里有保险柜,顿生抢劫歹意,持刀杀人后将事主肢解、毁容,其状惨不忍睹。近日,深圳市中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姜俊涉嫌抢劫出庭受审。 事发今年春节前夕的2月6日(农历腊月25日)下午,30岁的黑龙江省兰西县无业人员姜俊闲得无聊,在罗湖区蔡屋围新十坊62号某室看影碟,他看到靠墙的地方有一个保险柜,认为柜里一定有许多钱,便于当天下午5时许再次来到该室伺机作案,恰好见事主叶某正在睡觉,便溜进厨房拿出一把尖刀,进入卧室,用刀逼着叶某说出保险柜的密码。叶某惊醒后拒不说出密码并起而反抗,姜用刀刺死叶。随后,姜打开保险柜,劫取了柜中现金人民币1300余元。为毁尸灭迹,姜清洗现场后,用菜刀将叶的尸体从颈部、双臂、胸部、大腿上部、膝盖等部位肢解为10余块,将叶的头颅放进微波炉烘烤毁容。 次日凌晨,姜把叶的头颅与一只手的前半端,抛弃在罗湖区草埔村附近的深圳河里,当日下午再次清理现场,将作案工具以及叶某的被褥等抛弃在布吉镇一垃圾桶内。8日凌晨,姜把事主剩余的尸块装入旅行箱、背袋,拿到福田区福强路云顶翠峰西南的荒地,倒上“天那水”焚烧后,逃回暂住处,2月10日,姜被警方抓获。 经查,姜曾在1992年因犯抢劫罪被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刑满释放数年后再次作案。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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