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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长沙为建筑物命名立规矩 禁止以外文命地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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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5日09:39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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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长沙12月15日电(记者谭剑)巴掌大的路边小店自称“购物中心”,普普通通的商品楼盘却被冠以“君临天下(厦)”。最近长沙市出台的《长沙市住宅区和高层建筑物等标准地名命名实施细则》对整治那些贪大求洋的“怪地名”无疑是一剂良药。
据长沙市规划局局长罗利克介绍,近年来长沙市城市建设飞速发展,但伴之而来的是一些建筑物命名很不规范。尤其是一些住宅楼和高层建筑物,往往以不伦不类的洋地名作噱头招徕顾客。动辄“某某城”、“某某中心”,特别是一些居民小区,种了几块草皮便称之为“花园”,划出一块空地就叫“广场”,还动不动就冠以“巴黎”、“皇宫”、“王府”等大而不当的全称。这些怪名或夸大其辞,或格调低下,老百姓对此十分反感。
按照新的《命名实施细则》规定,长沙市今后的住宅和高层建筑物“禁止以外文命名地名,不得以外国人名、地名、商品名、商标名作地名专名或部分专名”,“所命名的住宅区和建筑物名称与其使用性质及规模相符,一般不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际’、‘世界’等词语,确需使用的,应提供国家有关部门的正式批文”。
此外,为了防止开发商夸大其辞欺瞒消费者,长沙还特别对“大厦”、“大楼”、“商厦”、“广场”、“城”、“中心”、“花园”、“苑”、“山庄”、“居”、“舍”等特定地名用词作出了详细的规定,未达到标准要求的一律不得乱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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