璩美凤偷拍光盘案六人被判刑 郭玉铃两罪并罚
2002年7月26日16:16 千龙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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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报
台北消息:台北“地方法院”昨天上午11时对璩美凤遭偷拍案做出一审宣判,按妨害秘密和伪造文书两罪,分别将郭玉铃判处有期徒刑4年和10个月,应合并执行4年8个月,另有5名被告分别被判处6个月至2年6个月有期徒刑,至于前新竹“市长”蔡仁坚、郭玉铃、郭玉铃之女高淳淳3人偷拍部分,则因为璩美凤撤回起诉被法院判决不受理。
检方认定郭玉铃偷拍璩美凤的动机有三个:一、嫉妒璩美凤为何得到全天下所有好处;二、璩参加“立委”选举时未告知,让郭玉铃借璩美凤拓展人际关系的计划受阻;三、高淳淳要出国念书,急需用钱。
至于在蔡仁坚涉案部分,检方认定蔡仁坚并未涉及图利,为妨害秘密罪,只是为了掌握璩美凤行踪并了解其交往,因而参与郭玉铃的偷拍动作。
至于散播光盘的独家报道杂志社方面,创办人沈野无罪、发行人沈嵘判刑2年6个月、沈野特别助理韦安判刑2年2个月,撰写该文的记者则分别被判10个月及6个月徒刑;不服判决者仍可上诉,据悉,郭玉铃已表示将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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