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6月10日消息:国家海关总署近日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上海钻石交易所钻石监管办法》和《海关总署关于执行进口钻石及钻石饰品相关政策问题的通知》两项新政策。 经济日报报道说,这两项新政策明确规定,上海钻石交易所是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办理钻石进出口手续和钻石交易的海关监管的特殊区域。海关依法在交易所设立办事机构,对该区域实施封闭式管理。 《办法》对交易所及其会员的管理、对交易所与境外进出钻石的监管、对交易所与所外境内企业间钻石进出的监管、对钻石加工的管理进行了阐述。 《通知》规定,自今年6月1日起,全国一般贸易项下钻石的进出口和加工贸易项下钻石如因故内销,应统一集中在上海钻石交易所海关办理进出口报关手续,其他海关均不得进出口这两类钻石。上述内销钻石(包括成品中所含钻石)须由上海钻石交易所海关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凡经上海钻石交易所进入国内的(港澳台除外)的钻石,免征进口关税。(祝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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