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 赵中鹏) 从今年开始,本市每个法院每年都要提供两条以上大要案公开审判信息,至少邀请一次全国、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这是记者近日从市法院督办、联络工作会议上获悉的。 从今年开始,本市每个法院每年都要提供两条以上大要案公开审判信息,至少邀请一次全国、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本市法院要通过邀请代表旁听案件庭审、召开座谈会、组织专题调研、邀请代表视察工作等多种形式,更加注意加强平时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 市高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张军指出,接受监督的意识也是法院、法官的一种“宪法意识”。 市高级人民法院专门成立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作联络室,制定了《关于人大、政协等上级机关、领导批办件办理规程》、《关于实行特邀监督员制度的规定》、《特邀监督员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形成了完整的北京市法院督办、联络工作网络。通过定期召开特邀监督员例会,每季度书面通报重大事项,建立院、庭长与代表的联系制度等方式,密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2001年,本市法院共收到人大、政协等机关批转的交办事项312件,现已办复284件,代表、委员们对办理工作表示十分满意。 张军指出,法院主动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是我国政治制度在审判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和落实,是诉讼民主化的要求。各级法院都要不断提升“宪法意识”,自觉、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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