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7月1日起实行境外就业中介许可证制度
2002年6月25日23:24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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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北京6月25日消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日联合颁布《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对境外就业中介实行行政许可证制度,并定于2002年7月1日起实施。
新华网报道说,近年来中国出境就业人数逐年增加,境外就业工作得到迅速发展。但中国境外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时有发生。除境外雇主方面的原因外,另一重要原因是一些非法境外就业中介机构和个人为牟取经济利益,不惜牺牲境外就业人员权益所致。
劳动保障部等部门在调查中发现,有些机构和个人,未经许可,非法从事境外就业中介业务;有的利用虚假信息进行欺诈;有的巧立名目,高额收取各种费用;有的与境外雇主或中介人员串通,蒙骗我境外就业人员;少数不法分子甚至打着介绍出境就业的旗号组织非法移民或进行诈骗活动等等。这些现象扰乱了正常的境外就业管理秩序。为此,劳动保障部会同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了《境外就业中介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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