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投保人应者寥寥 京城保险公司不跟进
信报讯(记者甄世宇)监管部门的首肯将为有关“酒后驾车险”的争论画上句号。记者昨天获悉,保监会将在最近两天发表声明:“酒后驾车险与我国现行法律之间不存在任何冲突,应该大力扶持。”但业界表示将对此险种持观望态度。
昨天记者从保监会获悉,这项声明已经起草完毕,正在主席处圈阅,并将在最近两天发表。这将是保监会第一次就“酒后驾车险”明确表态。据央视报道,保监会在声明中解释:“酒后驾车险”也就是“非常事故特约损失险”与一般的财产保险不一样,它是一种责任保险。责任保险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受到被保险人行为损害的第三者的利益,使受害的第三者更有效地得到经济补偿。
目前北京人尚不能买到这项保险,因为首推此险种的天安保险公司在北京尚未开设分支机构,而京城其他保险公司对这一险种仍持观望态度,近期尚无推出的计划。一家总部在北京的财险公司车险部负责人认为,“酒后驾车险”只是一种商业炒作,没有多大的市场购买潜力,因为购买这项保险就意味着承认自己有酒后驾车的不良嗜好,而交管部门也很容易通过一些渠道拿到购买者的“黑名单”。
专家表示,相比之下国外将“酒后驾车险”列为法定保险范围比较合理。这就如同我国的失业和养老保险,是强制驾驶员购买的,不以盈利为目的,由社保基金统一管理,对于因酒后驾车、肇事司机逃逸等造成的第三方损失,由社保基金100%赔付受害者。
从目前“酒后驾车险”的投保人数来看,尽管它引起各方关注,但应者寥寥。据悉,在天安保险已开办业务的22个城市中,投保这项险种的客户总共不超过300个,投保客户最多的沈阳市也仅有30人。
相关链接
天安保险公司推出的“非常事故损失特约险”附加险,将目前各家保险公司都列为免除责任的酒后驾车肇事行为列为可赔偿范围,条款中规定:投保人酒后驾车肇事,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失的,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最高可赔偿25万元。但对驾驶人本身和车辆没有保险保障。
此险种推出后引起社会上激烈争论,焦点就在于赔偿责任的问题。包括交通警察在内的很多人都担心推出该险种,会放纵驾驶员酒后开车,并帮助他们逃避肇事后本应承担的责任。而保监会则在即将发表的声明中强调,责任保险有利于维护事故中受害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今后,除了“酒后驾车险”以外,相关的责任保险也将是各大保险公司发展的主要业务之一。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