猜想:特区扩大后,关外龙岗、宝安两区的农民将怎么办?日前,记者采访的多个政府部门及有关专家认为,龙岗、宝安一旦纳入特区,两区农民的农民身份是应该被转为市民身份的,而且,不仅仅是身份的变化,同时也将牵涉到相关的其他诸多问题。如农民依靠土地而配得的股份怎么办?镇、村级政府要改制,要挂牌成为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那改制后的街道办、居委会又应负什么责任?原有的镇办、村办企业又该怎么办? 现状:按股分红农民生存之道 据了解,在当前区域二元化体制下,与特区内成熟的城市运作方式不同,龙岗、宝安两区实行的是标准的“农村股份合作制”:股份合作社(公司)是自然村集体财产的法人代表。在股份合作社(公司)内部,财产是集体共有的。集体财产被折成股份量化到人,农民自己也可以将土地作为投资换回股票(也可按其土地股权拥有经营权,继续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村民凭股权取得收益权(领取股息和红利)和间接管理权。进而,股份合作社(公司)采用控股方式聚集各种资金兴办各类企业,并按其所占有的股份份额行使经营管理权,分享企业利润和承担经济责任,两区农民的教育、养老、住房、医疗等福利大多数是村办企业供给的。股权具有天赋性,只要是宝安的原居民就有机会分得股份。 专家说法:关外应实现三个转变 罗必良(华南农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院长):特区扩大就意味着要放弃原有的区域二元化体制,走城乡一体化的道路,那么,龙岗、宝安两区现行的农村股份合作制就要实现3个转变:社区型向企业型转变、封闭型向开放型转变、传统集体经济组织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变。关外实现“农转非”具体可分四步走:第一步,改革现有股权设置,在固化合作股后,不再新增合作股。取消合作股名称,改为募集股,改革以后原合作股与募集股实行同等待遇。然后逐步减少直到取消集体股,将所减少部分股份量化到个人。第二步,理顺管理体制,先改行政体制,再改企业体制。剥离村办企业的社区管理和建设职能,将现有镇、村分别改制成为街道办事处和居委会,转变社区政府职能,减少对企业的行政干预,实现政企分开。第三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村办企业运作行为。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行改革和管理,培育自主运营的市场竞争主体。第四步,打破社区的封闭性,走向开放。原由企业所负担的农民的教育、养老、住房、医疗等福利费用则剥离出去,由政府给予农民“市民待遇”。 政府必须给予农民“市民待遇” 特区扩大,农民最担心的可能就是手里的股份还靠不靠得住,集体资产会不会被侵占。因此,改制应该注意:首先,不能侵占农民利益,不能剥夺农民原有的股份,而且镇、村一级拥有的股份也要按人头划分给农民,这些股份可以作为“风险投资”,由农民自己参股到村办企业中,股份可以转让,最终农民变成真正的股民,并从企业中得到股息和红利;其次,政府必须给予农民“市民待遇”,养老、教育、住房等保险、福利,农民在“农转非”后也一定要享有。特区扩大,城乡一体化到底需要多少时间?这要取决于农民享受的市民待遇的程度,镇、村政府改制的力度以及企业推进现代企业制度进展怎样。特区扩大,城乡一体化从表面上看很容易,“二线关”一撤、户口簿一换就OK了,但农民心理上要“农转非”却是需要很长时间培养的,政府在这方面一定要给予相应的政策,给予农民适当的扶持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