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下午,本报驻遂宁站记者余勇在正常的采访过程中,遭到遂宁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部分负责人围攻、殴打,造成记者视力下降,数处软组织受伤。 记者被暴打数分钟失去自由近两小时 4月12日,本报16版发表了《遂宁出租车“顶灯”增资引发官司》一文。当日下午3时许,文中所涉及的原告之一、遂宁市第二运输公司(下简称二运司)的诉讼代理人、遂宁市司法局副局长蒲智便打电话约余勇到该公司面谈。3点半左右,记者应邀到了该公司经理室,公司副经理、工会主席等六七人随后涌进。刚刚落座,就有人指责余勇收受“黑钱”,他当即反驳:“华西都市报记者采访新闻从不收受别人钱财!”话音未落,工会主席衡某即一记耳光扇了过来。“有话可以说,不要动手动脚!”余勇抗议道。然而,记者的抗议声哪挡得住一帮人的行凶。一位姓赖的副经理冲上来又是一阵拳打脚踢,余勇的左眼、左肩、左手等多处受伤并流血。在殴打过程中,他被撵到窗边,而坐在该位置的蒲智不仅没有及时制止,反而侧身让在一边!数分钟后,记者忍住剧痛掏出手机报警,此时又有人欲上前抢记者手机,这时蒲才予以阻止。接到记者报警,110干警赶到二运司门口,门卫称楼内没有案情,受到蒙骗的110干警不得不撤离了现场。求救失败,记者被强行拉入该公司会议室,会议室两道门都有人把守。迫于淫威,记者不得不违心地表示:“在4月15日以同样的版面再次发表署名文章,阐述一审法院判决的观点和结果是‘错误’的……”直到下午5:20,记者才得以脱身。 市长看望受伤记者指示迅速展开调查当晚,在遂宁市110干警的陪同下,记者到遂宁市中医院接受了简单的治疗。后又到辖区派出所报了案。当晚10:50,遂宁市市长邓新民获悉后,立即带着交通局长赵洪武到医院看望了受伤的余勇。邓新民表示,一是代表市委、市政府看望受伤的记者;二是指出二运司殴打记者是错误行为;三是要求交通局党委迅速调查此事,并要求辖区派出所依法调查处理此事件。4月13日中午,二运司经理杨顺祥、市司法局副局长蒲智等人带着公司领导班子到医院看望余勇,表示了歉意并愿意接受派出所的处理。经医院诊断:余勇左手左眼出血,左眼球挫伤,视力下降至0.6(原来双眼视力均为1.5)。记者受伤住院期间,闻讯而来的遂宁市民纷纷前往医院看望。遂宁日报记者也到医院采访了受伤的余勇。本报负责人闻讯后表示,本报记者是在进行正常的采访活动,应当依法受到保护。遂宁市第二汽车运输公司部分负责人殴打本报记者余勇的行为,令人发指。希望遂宁有关方面高度重视此事,对打人者依法调查处理。(本报记者)三方组成联合调查组遂宁警方已介入此案 本报昨晚9时遂宁专电(特派记者张宪民 曹笑) 昨日下午4时40分,本报两名特派记者乘火车紧急赶到遂宁,看望、慰问无辜被殴致伤的本报驻遂宁站记者余勇,并向当地有关部门转达报社对此事件的严重关注。在遂宁市中医院眼科10病室,我们遇到了专程看望、慰问余勇的遂宁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蔡永贵,宣传部副部长冯良和市交通局党委书记冉凯等当地领导。蔡永贵对余勇被殴一事一再表示深深歉意,并高度评价了余勇在新闻报道方面对遂宁所做的贡献。本报特派记者代表本报提出了报社的三点意见:对此事怎么定性?怎么处理?如何善后?冯良提议:为表示遂宁市委、市政府对此事的高度重视,建议由遂宁市委宣传部牵头,成立三方派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并尽快拿出调查报告递交遂宁市委、市政府。昨晚,联合调查组正式成立,成员有遂宁市委宣传部新闻科长夏和平、本报记者曹笑、市交通局一名中层干部。同时,遂宁警方已全力介入此案。此间司法界人士认为:事件性质已涉嫌构成非法拘禁、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和故意伤害。目前,除不时感到头痛、恶心,视力严重下降之外,余勇伤情比较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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