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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性仅列矿工、警察之后 首个“记者险”上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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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11月05日14:37 红网-三湘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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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湘都市报11月4日讯 (记者颜海均)记者节前夕,我省首个“记者险”已经正式面市,据推出这一险种的保险公司的调查,记者职业列危险行业第三名。目前省内还没有新闻单位购买这一保险。
据某保险公司长沙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个险种的全称是“新闻记者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该险种的保险对象是年龄18周岁至65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新闻记者和公检法等部门执法人员。由于该险种是团体险,所以应由保险对象所属单位投保,被保险人人数应占其单位在职人员总数的75%以上且不少于8人。与其他意外险相比,该险种新增了双倍给付和直系亲属连带保障两项内容。
另据介绍,保险公司曾作过一项广泛的调查,结论认为,新闻记者已被列为十大危险行业的第三位,其工作危险性仅次于矿工和警察。我省以前没有专门针对记者的保险,曾经发生的许多记者工作中受伤害案件多数没有专门的保障,只有两年前某机关内部电视台一记者因公死亡,因为某机关给他买了保险公司其他险种,家人获赔100万元。(稿源:三湘都市报)(作者:颜海均)(编辑:张广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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