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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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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10日12:42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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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 我国党政领导干部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新华网 2002-10-10)
新华网北京10月10日电 党的十五大以来,在以江泽民 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各地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与时俱进,开拓创新,不断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一些重点难点问题取得突破性进展。
党政领导干部制度改革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五大重申了以“扩大民主,完善考核,推进交流,加强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任务,并着重强调要在干部能上能下方面取得明显进展。最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标志着党政领导干部管理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的轨道。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许多地方和部门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作为必经程序,做到凡是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提拔任用。引入竞争机制,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成为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的一个重要方式。1998年7月,中组部、人事部下发了《关于党政领导机关推行竞争上岗的意见》,1999年3月,中组部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的通知》。各地在实践中还创造了任前公示制、票决制等新的做法,有效遏制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干部考核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工作质量逐步提高。1998年中组部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暂行规定》。各地建立了党政领导班子和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考核制度,并做到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使用、奖惩、培训挂钩。在实践中一些地方创造了考察预告制、差额考察制等有效做法。
县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易地交流工作的力度不断加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公检法等重要部门领导干部的交流取得明显进展,并进行了中央和地方干部的纵向交流以及地(市)级领导干部的跨省区市交流。1999年4月,中组部制定了《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暂行规定》。5年来,中央管理的干部共交流622人,全国地厅级干部交流1.4万人,县处级干部交流共17.9万人。全国96%的县(市、区)委书记、97%的县(市、区)长进行了交流或易地任职。
许多地方和部门还积极探索推进干部能上能下的有效办法和措施。有的地方在严格考核、民主评议的基础上实行了末位淘汰制或末位待岗制。一些地方还建立和实行了领导职务任期制度、试用期制度、聘任制度,使干部“能下”逐步制度化。据统计,5年来,通过免职、降职、改任非领导职务等方式,全国共调整县处级以上不称职、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1万多名。(完)( 稿件来源:新华网 ) -- 打印本稿-- -- 相关稿件 (2002-10-10) (2002-10-10) (2002-10-09) (2002-10-08) (2002-10-08) (2002-09-16) (2002-09-03) (2002-05-21) (2002-04-27) *系列报道*全面展示光辉成就 ::请进入:: 免费下载:音频、视频播放软件 笑颜 演唱:张也中国的方向 演唱:阎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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