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与拉脱维亚签订互免签证协定 逗留期最长90天
2002年9月24日20:10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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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香港9月24日电 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处长黎栋国与拉脱维亚共和国驻华大使艾马尔斯·赛马尼斯今日在香港签订了互免签证协定。
本协定实施后,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前往拉脱维亚旅游时,可获免签证入境旅游待遇,逗留期最长为90天。拉脱维亚国民亦可免签证来港旅游,逗留期最长90天。本协定将于2002年10月24日生效。
拉脱维亚共和国是第118个同意给予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免签证入境旅游待遇的国家。入境事务处发言人说,这项安排将使香港特区护照持有人在外出旅游时更加方便,并有助于加强香港与拉脱维亚在贸易、商业及旅游方面的联系。(完)( 稿件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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