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胆小怕开刀?
2002年9月18日12:20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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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08:46:02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9月1日实施以来新动向
医生胆小怕开刀?
为避免纠纷拒做大手术,专家呼吁保护病人利益漫画/子瑜
本报讯 (记者曾文琼 通讯员李红英)记者在近日召开的医院管理研讨会上获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几个月来,不少医生开刀的“短期行为”开始增多。为了求平安,图保险,对那些难度大、风险大的手术,相当一部分医生能推就推,推不掉的就尽量做“保守治疗”。一些医学专家为此呼吁,医生在保护自己的同时,还应把病人的利益放在首位。
怕担责任现象普遍
广东三九脑科医院院长徐德志在接受采访时告诉《南方都市报》,作为院长,《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于9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他最大的担忧就是医务人员因怕承担医疗风险而变得保守或出现“短期行为”。哪知道不幸言中,且已出现后果。徐院长指出,这种短期行为会使病人的利益受到损害,在客观上也会阻碍医院的技术进步和学科发展。对此徐院长表示出深深的忧虑,同时对医务人员为逃避责任而出现的“短期行为"感到悲哀,感到痛心,感到羞耻。
广东其他医院的有关负责人也坦陈,这种主刀医生怕担责任所产生的“短期行为”并非个别现象。
院方出台规范措施
前不久,广东三九脑科医院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围剿医疗活动中的“短期行为”的“运动”。
该院制定规定,对高风险的手术和其他治疗,医院要求既要规避风险,更要保护患者利益。对脑瘤等手术,医院要求术前至少要有3名以上的首席专家和主任教授参加讨论,术后必须召集全科人员对手术效果进行评估。若遇没有全切和大部切除的肿瘤等手术,必须说明原因。此外,还组织全院职工深入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大力开展职业道德教育,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管理,推行标准化的诊疗常规和文明用语。院部明确表态:只要按照规章制度和科学规律办事,出现医疗纠纷由医院负责解决。不照章办事,出了问题即使病人没意见,医院也要追究责任。这些管理规定的出台,保护了患者利益,控制了“短期行为",起到示范作用。
示例
脑肿瘤能不切就不切
以脑肿瘤手术为例,只要是有可能危及生命或有可能引起失明、偏瘫等并发症的,医生是能不做就不做,实在推不掉的仅做病理切片,或只是切掉一小块。遇到有风险的区域和部位,能少动的少动,能不动的不动,以保证术中和术后“短期”内不出危险。由于肿瘤术后的复发是一个相对慢性的过程,患者家属一般都会视为正常现象。从法律的角度看,手术医生也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点评
“胆小”医生有百害
徐德志(广东三九脑科医院院长)告诉《南方都市报》,以上“短期行为”的出现,会使相关的医疗纠纷减少,但倒霉的还是病人。仍以脑瘤手术为例,假如肿瘤组织残留,那么复发是绝对的。病人要不了多久还要再手术,而且再手术的难度会更高、风险会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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