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法院院长、大法官亲执法槌审理故意杀人案
2002年9月24日11:02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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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24日电 9月23日,黑龙江高院院长、二级大法官徐衍东在黑龙江省高院大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了孙彦利等故意杀人、包庇一案。
人民法院报的报道说, 大法官开庭审理案件不仅增强了审判的透明度和判决的公正性,也为全省法官树立了榜样。
被告人孙彦利于2001年8月16日晚因骑摩托车与被害人韩明、张君旺刮碰发生口角,孙彦利携带尖刀、锤子伙同被告人梁利民、佟金辉找到被害人韩明等并对其进行殴打,导致一人死亡,其他三人不同程度受伤。三被告人逃至梁利民的女友崔春花处藏匿,崔春花在明知三被告人伤人的情况下收留三人并在警方调查过程中隐瞒案情,故意扰乱警方的视线。
哈尔滨中院一审认定被告人孙彦利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梁利民、佟金辉、崔春花犯故意杀人罪、包庇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四年、三年。被告人孙彦利、梁利民、崔春花不服一审判决,向黑龙江高院提出上诉。
在二审法庭上,双方争论的焦点集中在被害人是否有过失这一问题上。合议庭认真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答辩,合议庭当庭宣判,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吕爱哲、刘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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