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哈尔滨市正在使用的30万只煤气罐中,有近10万只属于超期“服役”。然而在有关部门下大力气清除这些埋在城市内的定时“炸弹”时,仍有人为其“大开绿灯”。 记者近日在走访过程中发现,哈市街头的许多煤气罐代充点都存在违规经营的现象。在哈市南岗区巴山街57号、光芒街60号、振兴街56号、礼化街35号和道外区长春街、地灵街15号、向贤街37号、北十九道街景兴胡同20号院内的经营代充煤气罐的业主们,都向记者许诺可以将超期使用的煤气罐在不打压的情况进行充气。 在南岗区永和街的一处煤气代充点,记者问使用过期的煤气罐会不会很危险,这个煤气代充点的一位“好心人”陈女士竟然告诉记者,只要使用时小心一点就没有危险。在学府二道街上的一个煤气代充点,当记者询问自己有一个十分破旧的煤气罐,不打压能不能给充气时,店主十分肯定地告诉记者:“什么样的罐都能充,你就拿来吧。” 在道外区进德街41号的一个煤气代充点,记者看到在墙上写有“道外区指定供气站”的字样,当记者询问过期的煤气罐充气和关于“打压”的事情时,一男子说:“液化气罐分两种,有一种小口小底打不了压的,是已经报废的煤气罐,按规定是不能使用的,但只要它不漏气,我就可以给你充气; 还有一种就是现在使用较多的大口大底的煤气罐,不用打压,我保证能给你换,现在检查得不严。”道里区森林街8号一家煤气代充点的老板告诉记者:漏气不是特别严重的液化气罐、过期罐都没关系,不用打压。 据有关部门介绍,一般液化气钢瓶的使用年限为15年,每4年打一次压。超期服役或逾期没有打压的液化气钢瓶的瓶壁会变薄,承受的压力将减小。液化气对钢瓶有一定的腐蚀作用,经长时间腐蚀后,钢瓶易发生煤气泄漏,引发使用者煤气中毒或在遇到明火、静电而发生爆炸等伤人事故。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