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郑州市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从1992年5月到2001年5月,王建华等66名嫌犯在新密市等地或单独或结伙,共实施了二百多起犯罪。其中故意杀人两起,杀死两人;抢劫35起,实施抢劫过程中,两名被害人被当场杀害;强奸妇女多人;破坏电力设备89起;盗窃94起。同时该团伙还涉嫌妨害公务、组织越狱等犯罪。
据悉,该案由于被告人人数多,案情复杂,预计庭审约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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