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天上午,原蒙城县委书记孙孔文经济案在合肥中院公开开庭审理。检察机关指控其1996年3月至1998年8月在蒙城县任职期间,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敛财共300多万元。 今年55岁的孙孔文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曾任阜阳市经委主任、蒙城县委书记、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社科院副厅级督导员等职,还当选为安徽省九届人大代表。在庭上 ,检察机关指控孙孔文涉嫌收受他人财物价值33.685万元及3万元港币、1000元美金。另外孙孔文对189万多元人民币、51560元美金、46107元港币和价值5万多元的物品等家庭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 在今天上午的庭审中,孙孔文对检察机关所指控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恨。在谈到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时,他说自己平时的“灰色收入”均是瞒着妻子的;自己平时和妻子的经济收入是分开的;并认为被起诉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中有一部分是合法收入。庭审中,孙孔文还提到自己在省纪委调查另一重大经济案件时被问过话;问话后良心发现主动找纪委谈了自己的经济问题。因此他要求法庭认定自己属投案自首。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正言石莉)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