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幼被一场火灾将左手致残后,留给罗睿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痛,更为自己的就业带来不少的麻烦,说起报考公务员的经历,从贵州大学数学系电子技术专业毕业的他一脸的无奈。去年,罗睿报考贵阳市某单位的微机操作员,以为凭自己在大学期间年年都是“三好学生”、学生党员和班干部的资本,被录用的机会是比较大的。笔试和面试成绩出来后,罗睿的两项成绩均为报考同一职位第一名。然而,正当他满怀希望等待好消息时,却被报考单位告之,因为是残疾人,他不能被录用。
虽然左手残疾,但罗睿依然能进行正常的生活和工作,而且,他大学毕业后一直在一家电脑公司从事软件开发,并担任软件开发部经理,凭自己的专业技术水平,担任一个微机操作员绰绰有余。被报考单位拒绝录用后,罗睿很气愤,曾多次向省有关部门和中国残联反映自己的境遇,但至今依然没有结果。
罗睿的遭遇只是众多残疾人权益得不到保护个案中的一例。记者从省残联维权部了解到,残疾人合法权益得不到依法保护,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社会现象。
省残联维权部部长袁雅庆告诉记者,残疾人权益保护一直以来都是社会比较关注的一个问题。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变革和利益主体多元化,发生在我省的残疾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现象越来越突出。侮辱、侵犯、伤害、虐待、歧视残疾人的事件也时有发生。特别在边远的农村地区,由于受到传统观念和世俗偏见的影响,侵害残疾人权益的事件更是层出不穷。来自省残联维权部的统计数据显示,从去年3月该部正式成立到现在,已接到各类侵害残疾人事件的投诉、来信和来访700余人次。
不少侵害残疾人事件手段恶劣,令人发指。然而,发生这一切的根本原因在于对法律的无知。今年初,都匀市智力残疾人胡向前在同村村民何玉忠菜地里拔了几个萝卜,何发现后立即对胡向前进行辱骂,并从菜地的粪坑里舀粪水逼胡喝下。事后,何玉忠因犯下侮辱残疾人的罪行受到司法部门的惩罚。
残疾人虽在身体、生理方面有一定缺陷,但他们同样具有正常人一样的人格,任何侵犯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袁雅庆分析说,侵害残疾人事件之所以频繁发生,除了人们传统观念和社会歧视因素外,法律意识的淡漠也是一个关键原因。联合国《世界人权公约》中专门强调要维护残疾人的权益,我国宪法也对此作出专门规定,而且,还专门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我省也出台了相关保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但对这些法律法规知之者甚少。加之残疾人较之其他公民,处于弱势地位,受生理、心理的限制,都不同程度存在自卑感,因此,不少残疾人当自身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时,采取逆来顺受的态度,忍气吞声,不敢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也不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如此一来,很容易纵容侵害残疾人行为的滋长。
据悉,我省共有各类残疾人156万余人。各级政府一直以来都很重视残疾人权益保护问题,去年3月,省残联增设了维权部,专门负责全省残疾人权益维护工作。眼下,省内各级残疾人组织正在或已组建了专门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工作部门,同时协调司法行政部门在地(州、市)、县(市、区)残联成立法律援助工作部和工作站,以县、乡、村扶助残疾人规定为补充的残疾人权益法律保障体系已在我省初步建立。
针对残疾人在发生法律纠纷时,普遍面临咨询难、请律师难、打官司难、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等问题,在中国残联的支持下,从今年5月开始,省残联还专门聘请律师每周二和周四轮流到省残联坐班,为残疾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同时开通两门“残疾人维权热线”(0851—6774787、5841790),为不方便前往的残疾人提供电话法律咨询。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全省各级残联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共为8000余名残疾人提供了解答法律咨询、代写文书等法律服务,为981名残疾人提供了法律援助,有效地维护了残疾人权益。
我省残疾人维权工作虽有了良好的开端,但受历史和经济条件因素的制约,与省外其他地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袁雅庆说,帮助残疾人提高法律意识,提高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将是今后残疾人维权工作的重点。要真正形成尊重残疾人、保护残疾人的良好社会氛围,使所有残疾人的合法权益都能真正得到保护,在我省依然任重而道远。
作者:黄诚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