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拱北海关一处长因受贿被判十二年徒刑
2002年6月8日11:35 中国新闻网
|
中新社珠海六月七日电(记者冒韪)珠海拱北海关原监管处处长吴洪抗,因收受、索取巨额贿款,今天被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经法院查明,今年五十五岁的吴洪抗,曾担任过珠海拱北海关办公室副主任、监管处副处长、处长。在他担任这些职务期间,先后接受企业单位十次受贿和一次索贿,共计赃款高达六十四万元人民币,七万五千元港币。
法院的判决书说,吴洪抗利用职权之便收受贿赂,并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但考虑到吴洪抗能投案自首,并积极退赔赃款,因此可从轻处罚,判处吴洪抗有期徒刑十二年,并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吴洪抗退出的赃款三十一万五千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据悉,吴洪抗一案,是珠海市用法律制裁的最高行政级别的海关工作人员。(完)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