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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犯的命真“硬” 掐死女友的王长科最终被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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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6日05:37 青岛新闻网-青岛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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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长科将变心女友活活掐死后畏罪自杀,割腕、煤气、安眠药等一起“上阵”,但“命硬”的杀人犯一直没死成。自杀未遂的王长科近日被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死刑。
餐馆老板掐死女友
去年9月4日晚,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案,称“汇鑫”餐馆的老板王长科自杀了。公安人员赶到现场发现,死者是名25岁的女青年,可能是窒息死亡,现场留有大量血迹。9月5日晚,警方在“汇鑫”餐馆门口,抓获王长科。44岁的王长科是滕州市人,离婚,有一个女儿。据他交代,他与死者徐某是“情人关系”,徐某是他掐死的。
她花光了我的钱
1999年11月,离了婚的王长科从老家来到黄岛打工。2001年3月,王长科在黄岛某服装厂从事会计和人事工作,女青年徐某在厂里当工人。两人都是滕州人,认识后感觉投缘,不久住到了一起。去年4月,王长科开了一家小餐馆,两人都搬到餐馆一起住。5月份,徐某发现自己怀孕了,但她买药把孩子“拿”掉了。去年8月,王长科发现,徐某和另一男子孟某偷偷交往,对自己越来越冷淡。后来,徐某又称自己想搬出去住。
去年8月30日晚10时许,徐某收拾东西要走,恼羞成怒的王长科冲上去,一下将徐某摁倒在地,猛掐徐某的脖子十余分钟,直到徐某一动不动了。王长科事后交代说:“我和她在一起时,她经常花我的钱,把我攒的15000元钱全花光了。我一看她把衣服都拿走了,便以为她再也不会回来了,我感觉受骗了,落个人财两空,就想和她同归于尽。”
一审被判死刑
王长科被抓获后,警方在他的左手腕处发现6处较深的裂创及3道皮划伤。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王长科构成故意杀人罪,且犯罪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一审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数次自杀未断命
幕后
徐某死后,王长科将尸体抱到床上,又拿了3个圆凳摆在床侧。他将中午剩下的炒菜放在圆凳上,拿来两瓶酒和一把菜刀。他坐在马扎上慢慢地喝了一阵酒后,拿起菜刀朝自己的左手腕剁了两刀,见血喷涌而出,他在徐某的旁边躺下来等死。过了大约半个小时,王长科发现血凝住了,自己没死,便又拿刀剁了一下,过了一阵,血又不流了。他起身到外屋拿了一把水果刀,先在磨刀石上磨了磨,然后在左手腕上狠狠地划下一刀,接着躺下来,但伤口上的血不久又凝住了。王长科躺了一会儿后,睡着了。
9月1日,王长科一早醒来,觉得自己还是得死,他找出刮胡刀又割了几回手腕。晚上,他打开煤气罐,但不到半小时,隔壁的房东闻到气味,咚咚地跑来敲门,“老王,你是不是忘关煤气了!”王长科只得起身,关上煤气。
9月2日,王长科一早出门去药店买了200片安眠药,当晚他将安眠药全部吃下。一直到第二天晚上,王长科一睁眼,发现自己还没死。
9月4日,王长科又出门去买老鼠药。买到药后,王长科不敢回店,当晚在一处草坪睡下。第二天天亮,他决定回店里吃药自杀。他刚走到店门口,就被民警拦住。(秦德顺蔡政于晓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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