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湾开审“8·26”私渡女子溺毙案 |
|
|
| NEWS.SOHU.COM 2003年10月29日01:50 北京娱乐信报 |
|
页面功能 【我来说两句】【我要“揪”错】【推荐】【字体:大 中 小】【打印】 【关闭】 |
|
|
据新华社台北10月28日电台湾“苗栗地方法院”从28日起开庭审理4名台湾船员将6名大陆私渡女子推落下海溺毙一案,预计整个审判过程将持续三四天左右。
据悉,由于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王中兴、柯清松均否认有杀人既遂与未遂事实,因此犯罪事实将是本案审理的关键。
根据此间媒体的报道,被告叶天胜、曾炯铭、王中兴、柯清松四人于8月26日清晨,分乘二艘舢舨偷渡26位大陆女子准备在苗栗县通霄海边上岸时,被海岸巡防署发现缉捕,其中王中兴(驾驶)、柯清松两人为了减轻船上重量及加速逃逸,竟不管同船上13名大陆女子会不会游泳,而强行以手推或脚踢大陆女子落海,结果造成江敏、王莉、徐英、曾小丽及两位姓名不详的女子共6人溺水窒息而死。
“苗栗地方检察署”近日对王中兴等4名犯罪嫌疑人提出起诉,其中王中兴、柯清松因为造成重大悲剧,手段毫无人性,检方要求法院判处两人死刑。另外两名船员叶天胜、曾炯铭分别被求处6年和4年徒刑,并分别处以罚金60万元新台币和40万元新台币(4元新台币约合1元人民币)。
据审判人员介绍,目前案件有争议的部分为叶天胜、曾炯铭认为检方量刑过重,要求减半,但检方意志未有改变。另外,王中兴、柯清松两人虽已承认案发当天搭载多名大陆女子非法入境,但始终坚决否认有杀人既遂与未遂事实,因此犯罪事实将是辩论重点,也是本案审理核心。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