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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查处两起涉农乱收费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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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6日16:09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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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杭州1月6日电(记者方列 柴骥程)浙江省有关部门近日查处了发生在龙游县和平湖市的两起涉农乱收费案件,对事件直接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
据浙江省纠风办查证,龙游县罗家乡罗家村井头湾自然村村民雷金土于2001年9月在原宅基地建了一幢二层小楼,建筑面积236平方米。建设部门向雷金土收取了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2320元,图纸设计费580元;土管部门收取其建房土地管理费88元;村里收取其建房管理费348元、电力整改集资款236元,总计3572元。对照中央和浙江省有关规定,雷金土所付的费用除了88元土地管理费和电力部门收取的电网改造费150元外,其余3334元均属于违规收费。在浙江省纠风办的督办下,当地政府已经将违规收取的各项费用全部退还雷金土,并停止收取“集镇配套设施建设费”,对于乡政府有关领导和规划员予以诫勉谈话和书面通报批评,对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限期整改。
浙江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经调查了解到,平湖市黄姑镇韩庙村于2001年按每人10人、每亩5元的标准擅自向农户收取村级道路集资费,共计金额58533元,用于改造村里的三座危桥和道路的保养。此外,这个村还违反有关规定,擅自以每户12元的标准在乡统筹和村提留外征收广播事业费。对不能按时上缴的农户,村里还违规加收了10%的利息。2001年这个村有407户农户欠款,金额46万多元,计利息为 46480元,实际收到利息8333 .6元,涉及164户。根据调查结果,平湖市委、市政府决定将乱收的费用全部退还给农民,给予负有直接责任的韩庙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党内警告处分,黄姑镇广播电视站站长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黄姑镇委书记诫勉谈话处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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