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前公示”揭出毛病 浙江一官员未能升官反进监狱
2002年7月9日10:10 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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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杭州7月9日消息:因“任前公示”而栽倒的浙江省武义县刑侦大队原大队长朱建华,近日因受贿罪被武义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零六个月。
据检察日报报道,现年37岁的朱建华从警十几年来侦破了一批重案大案疑难案,今年1月,组织上准备提拔他任公安局副局长、局党组成员。按照程序,该局对拟提拔人员在县内几家媒体上进行为期一周的任前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就在公示期间,一封封举报朱建华经济问题的群众来信寄到了县领导和有关部门,于是,朱建华的任命文件被搁置了起来,有关部门随即展开调查。
一个多月后,朱建华受贿事实开始浮出水面:1998年下半年,武义温泉山庄总经理鲍某在上海遭人敲诈,打电话向时任武义县刑侦大队大队长的朱建华报案。经刑侦大队立案,朱建华组织干警前往上海处理此事,并如数追回鲍某被敲诈的巨额财物,鲍某对此非常感激,他于次年2月授意山庄副总经理施某到刑侦大队领取扣押款时,将其中的2万元送给朱建华,朱建华推辞一番后予以“笑纳”。
2001年7月至2002年1月,武义县某公司经理胡某为感谢朱建华在办理其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中给予的“帮忙”,先后送给朱建华一部名牌手机和一套西服。此外,朱建华还接受了某厂厂长林某等人的贿赂。(武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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