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这是外单位给的奖金
2002年7月27日11:52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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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都市报 贪污?这是外单位给的奖金
某公司油料科原副科长被指贪污受贿85万竟为自己如此开脱
本报讯 (记者罗爱萍)“那些钱都是我该得的奖金”,昨天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中国铁路物资广州分公司油料科原副科长罗广文贪污受贿一案时,罗广文这样解释。公诉机关指控罗广文贪污26万余元,加上利息4万元,受贿55万元。罗在庭上只承认受贿23万元,他认为其他钱是有关单位给他的“奖金”。指控私吞30万索贿55万
罗广文,48岁,案发前任中国铁路物资广州分公司油料科副科长,2001年3月,因涉嫌贪污受贿被逮捕。
据公诉机关指控,罗广文在1997年3月至7月,任职中国铁路物资广州公司时,为其公司从有大量油品积压的广州某石化公司采购了大批石油,罗广文通过给某公司4万元手续费的手段借助某公司账户采用转账的方式将广州某石化公司转给中国铁路物资广州公司的运输补贴26万元私自独吞,并将其中20万元以25%的年利率借给了广州共和专业礼品公司使用。此后,罗广文共收回本息30万元。另外自1997年至2001年,罗广文又向与其公司有业务关系的增城某石油公司的田某、刘某、潘某等人索取贿赂共55万元。辩解一回扣款是我的奖金
庭上,罗广文辩称,自己将“回扣款”扣下并无不妥,因为他认为广州某石化公司所给的“回扣款”只是作为奖金奖给他个人,而不是给中国铁路物资公司的。并且这26万余元都是用于公司的业务活动,因为公司的报销很少,而业务活动开支比较大,这都是为了公司的利益,且案发后银行账户里还存有15万元。此言一出,引起了旁听人员的纷纷议论。
按罗广文的理解,是他与广州某气石化公司签订协议的,26万元就该归他了。但审判长厉声说道:“你是代表你们公司签的,并不是代表你自己,26万元是石化公司给你们公司的,不是给你的。”但罗广文脑筋似乎还没转过弯。
审判长又问:如果是你个人做买卖,需不需要在与广州某石化公司的协议上盖下你们单位的公章?
罗干脆地答:不需要。审判长又问:那为什么你在与广州某石化公司签订的协议上盖上中国铁路物资公司的公章?罗顿时哑然失声。辩解二没索贿是自动送上
提到索贿,罗广文大喊冤枉。他说,他并没有主动伸手要钱,都是田某等人主动送上门的。当时,因为上级下拨的柴油不够用,公司就以奖金为刺激发动员工到外面找油。他一番努力后才找到增城某石油公司,解决了缺油的困难。但公诉人出示了增城某石油公司的相关证人的证言证实,买卖之前,罗广文又说吃饭的钱不好报销什么的,就是暗示要拿回扣。后来在买卖过程中,他们就按每吨油5元或10元计算,抽回扣给罗广文,一共送了40万元给罗。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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