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有突出贡献照样享受政府津贴
2002年8月15日08:52 扬子晚报
|
2002年08月15日
北京电 日前,山东省制定了《山东省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将高级技能人才的评选、表彰、奖励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让有突出贡献的技师能够享受政府津贴。
此次出台的《山东省高级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规定,“山东省技术能手”每年命名一次,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2000元;“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技师”每3年评选、表彰一次,每人每月享受政府津贴200元,其荣誉证书和津贴有效期3年,期满后可重新申报。该奖励政策将从2003年1月起开始执行。据悉,目前,山东省600多万人的技工队伍中仅有技师6万人,高级技师2000余人,奖励政策的出台将会改变这一状况。(林佳)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