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狗撞死邻居 主人赔偿7万
| ![](https://photo.sohu.com/86/00/Img203600086.jpg) |
| |
2003年1月8日02:30 北京娱乐信报
| |
|
据新华社重庆1月7日电(记者刘忠海)重庆市开县的刘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家的狗竟会将邻居撞死,同时得向死者家属赔偿7万余元。
2001年1月11日晚,开县人彭必志在家门附近被邻居家一条名叫“黑狼”的大狗撞翻在地,受伤昏迷过去。几天后,彭必志医治无效死亡,彭家要刘家支付丧葬费,但刘家不同意。后经镇政府和派出所出面协调,刘某垫付彭家丧葬费5000元。
彭家不服,起诉至法院,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死亡补偿费、老人和小孩的生活费等共计9.8万余元。
法庭审理后认为,刘家主观上虽无过错,但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一审法院判决刘某赔偿彭家共种费用共7.3万余元。刘某不服上诉,二审法院审理后维持原判。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