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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拒载最高罚500故意绕行罚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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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2月1日09:44 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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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舒阳)从今天起,全省第一部关于出租汽车行业的法规———《西安市出租汽车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与以往执行的法规、规定相比,该《条例》处罚力度增加了许多。超范围营运最高罚两万
《条例》规定,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非法营运的;未办理营运手续擅自营运的;本市出租汽车超越道路运输证划定的营运范围驻地营运,或非本市出租汽车在本市驻地营运的。出租汽车有上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可暂扣非法营运车辆,出具暂扣单,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无故拒载最高罚五百
《条例》对无故拒载等行为也作了明确的处罚规定:擅自在出租汽车车体上张贴、设置广告的,未按规定张贴营运标志、租价标签、喷印单位名称和监督电话的,载客途中计价器发生故障或者失准,不立即告诉乘客的,载客途中招徕乘客的,无故拒载或者中断服务等行为,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可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故意绕行最高罚一千
《条例》规定,未按规定进行年度复审或者年度复审不合格继续营运的;将车辆交无从业资格证者营运的;不使用计价器或者计价器发生故障、失准,继续营运的;拒不出具专用票据或者专用票据用完后,继续营运的;不按规定标准收费或者在营运途中故意绕行的;遇抢险救灾等特殊情况,不服从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统一调度的指挥的。出租汽车存在上列行为之一的,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机构可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吊扣出租汽车道路运输证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或者吊销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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