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甘肃白银1月7日电(记者狄多华)今晚9时,记者赶到甘肃小南沟煤矿特大瓦斯爆炸事故事发地,事故联合调查组通报的情况表明:“12·22”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已初步查明,这是一起隐瞒不报,性质恶劣的责任事故。
甘肃省煤矿安全监察局最新公布的调查显示:1月2日9时,白银市平川区信访办接到群众举报,2002年12月22日兰州金城旅游服务(集团)小南沟煤矿发生瓦斯爆炸,死亡11人。对此,白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以及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先后赶赴现场,对小南沟煤矿“12·22”特大煤矿伤亡事故进行了初步调查。
调查结果称,兰州金城旅游服务(集团)小南沟煤矿年生产能力两万吨。矿井开采自然条件差,处于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具有爆炸性。矿井为斜井开拓,使用非正规采煤方法。该煤矿2001年经过安全整治,按“甘肃省小煤矿整顿验收标准”验收通过,但目前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和矿长安全资格证等“四证”,也未达到国家制定的“小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及高突瓦斯矿井瓦斯治理的“十二字”要求,应停产整顿。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多次下达监察指令,要求停产整顿,该矿拒不执行,擅自生产,造成事故。
事故发生后,矿方因风井全部堵塞等原因放弃抢救,分别同遇难者家属商谈善后处理事宜,给每个遇难者家属3.3万元 5.6万元不等的赔偿金,并签订了赔偿协议,矿方采取拆除主扇、销毁瓦斯检测记录、班前记录等恶劣手段破坏现场。
目前,参与私下处理遇难者后事的张根和生产副矿长田永锋被刑事拘留,副矿长刘源于1月7日7时许投案自首,矿长张营、副矿长张霆正在被公安机关通缉抓捕。
经调查核实,这起特大瓦斯爆炸事故,是一起典型的隐瞒不报,性质恶劣的责任事故。
专家分析认为,该矿违反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拒不执行安全监察指令,擅自生产;该矿没有贯彻执行国家关于高突瓦斯井矿井瓦斯治理的相关方针,在没有安装瓦斯监控系统的情况下冒险生产;该矿采用落后的采煤方法,独头巷采、局扇通风,形不成负压通风;该矿安全生产管理混乱,瓦斯检测、机电设备、火区、局扇等管理制度不落实;有关管理部门存在安全管理不到位,落实不够等问题。
目前,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正在抓紧进行。事故联合调查组已慰问和看望了遇难者家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