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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教自考推出改革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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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月10日10:25 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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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01月10日
本报讯 在普通高校连年扩招的新形势下,自学考试还会像过去那样红火吗?9日在南京召开的全省自学考试工作会议上透出信息,为了构建终身教育体系,促进学习化社会的形成,我省坚持发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动摇,并决定推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再创全省自考事业的辉煌。
进一步调整自学考试的人才培养目标,根据社会的多样化需求,开设一批具有江苏特色、社会急需的专科专业,以及提高学习者职业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专业,开设一些有助于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和生活质量、但并非就业直接需要的学科专业。
鼓励学有余力的普通高校在校大中专学生在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学习任务的前提下,通过参加自学考试取得高一层次学历或第二专业学历,提高自身的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可以根据他们的要求,按取得的自学考试学历等级发给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与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具有同等效力,享受同等待遇。
大力发展各种非学历证书考试工作,做到自学考试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并重发展。
大力调整专业和课程结构,加大本科开考力度,满足经济建设对高层次人才的需求,力争近两年内使自学考试本科开考的比例达到50%以上。
在有条件的主考学校开展建立“自考(开放)学院”的试点,“自考(开放)学院”可以根据经济建设需要和社会需求,开设自学考试专业或独立设置专业,按照民办二级学院的管理模式,实行自主招生,规范收费,开展全日制教学,提高自学考试质量,加快人才培养速度。
继续推进自学考试向农村延伸,围绕当前我省农村经济建设、城镇化建设及“5112”教育富民工程要求,突出实践技能的培训,增强人才培养的实用性;进一步加强农村乡镇自学考试服务站的巩固建设,切实解决农村考生自学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严鸿珍)(新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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