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内幼儿园 物业要收人头费?
2002年4月29日11:45 红网—当代商报
|
日前,沈阳市铁西区保工街南十东路富馨花园内的富馨英语幼儿园园长孙女士反映,物业公司收取她正常的住宅房屋物业管理费外,还要每月每个孩子交10元管理费,她想知道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收入托管理费。
记者在富馨花园了解到,小区内有4家幼儿园,孙女士的幼儿园有50个孩子。孙女士说,2001年7月到11月,沈阳威利物业有限公司收取每月100元的儿童入托管理费,且每个孩子都要办理接送卡,每张5元。孙女士说,孩子的出入给小区造成了影响,她交这些费用也认可了。可是,2002年1月23日,物业公司要求幼儿园按园内幼儿每人每月10元交管理费。幼儿接送卡也涨到10元钱1张。
记者与孙女士来到沈阳威利物业有限公司。一位戴眼镜的男士拒绝接受采访。一位姓高的女士说,不清楚,经理不在,经理的姓名也不透露。
后来,这位高女士又与记者取得联系说,物业公司的收费都有物价局批件,孩子接送卡成本费就是10元。
记者与沈阳市小区管理办公室取得联系,工作人员说,《沈阳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中,并没有向托儿所另行收费的规定。
沈阳市物价局收费二处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表示,在居民楼内办幼儿园,如果物业公司收取居民住宅物业管理费,就不能另收幼儿园的“人头费”,如果该物业公司收了这笔费用,交费者可持收据到物价局,他们会去查处。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