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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8.26”特大爆炸事件原因查明:自燃自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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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EWS.SOHU.COM 2003年09月11日22:08 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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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福州9月11日电(徐建峰)在公安部专家组的指导下,福建公安机关现已查明,闽侯“8·26”特大爆炸事件的发生原因是,存放在闽侯县上街镇沙堤村德州21号院内的大量氯酸盐类炸药,产生放热、分解反应而导致自燃自爆。
据公安机关侦查,2001年5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夏月昌先后数次将30吨非法生产主要原材料为氯酸盐类炸药的“亮珠”运到闽侯,卖给犯罪嫌疑人闽候人林其木、黄道福。林其木随后在闽侯县上街镇等地非法大量制造、销售烟花爆竹。
据调查,“8·26”特大爆炸发生时,沙堤村德州21号两间平房内存放有数吨的“亮珠”及大量的硝酸钡、铝镁合金、铝粉、发射药等制造烟花爆竹的原材料。这两间平房不具备通风条件,空气不流通,大量爆炸物品长期堆积,于8月26日晚10时42分导致自燃爆炸,酿成21人死亡、31人受伤,5座民房被夷为平地,周边20座民房不同程度受损的大事故。
目前,检察机关已批准逮捕夏月昌、林其木等13名犯罪嫌疑人,并正抓紧时间对犯罪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交付审判。(完)(来源:新华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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