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8月8日电 办理结婚、离婚手续不必再到单位、街道办事处领取介绍信;婚检手续取消;登陆专设网站,就可以检索出个人的结婚、离婚记录——这是即将公布实施的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的三项重大变革。 6日,哈尔滨市民政局社会事务处林处长接受采访时说,哈市暂未接到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文件,他已与北京有关部门电话联系,得到的答复是半月左右,文件细则将下发到各地民政部门,哈市的相关改革工作约在一月后展开。 “介绍信”终于完成使命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结婚登记双方只要带齐户口本、身份证这些个人身份有效证件,就可以到所在地民政部门领取结婚证。离婚双方也只须拿着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就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手续。 林处长说,这一规定可谓“应时而出”,现在的社会结构与十年前的社会结构显著不同,工作单位与街道办事处对个人的约束力量已经明显减弱。在这一趋势下,如果仍要求离婚、结婚都要征得单位或办事处的许可,有些“画蛇添足”。“介绍信”和“证明”的退隐,政府和工作单位对此的“放弃”,更能表明婚姻是个人的私事,应由婚姻个体对婚姻负责,自己管理婚姻、经营婚姻。这很符合“以人为本”的社会发展趋势。 “婚检”不强制,个人仍需注意 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婚检采取自愿原则,政府部门不再对婚检进行强制管理。满足“双方知情、双方愿意、采取必要预防措施 (如限制生育)”三原则。 业内人士认为,“婚检”虽然不再强制了,可登记双方应该自行到卫生部门全面检查身体,这也是对婚姻负责、对自己负责的一种具体表现。 “个人婚姻状况查询系统”尚待时日 林处长说,当婚姻完全变成个人私事、政府和工作单位放弃对婚姻的监督管理职能之后,个人结婚、离婚的透明化网络系统建设就成了迫在眉睫的问题。只有这个网络系统建立起来了,发挥出应有的职能,一个人的婚姻自由才会得到保障。由于国家条例还没有正式下发,因此哈市的网络建设现在还没有被纳入到议事日程中,所需的资金和人员还都没有考虑。他认为,新条例的启动应该与个人婚姻登记查询系统同时起步。 作者:王姝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