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界人士:“法轮功”遭取缔是咎由自取
2002年4月22日05:29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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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日内瓦电 记者姚立报道:正在瑞士访问的中国宗教代表团日前在日内瓦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上指出,中国公民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但“法轮功”残害生命、危害社会,遭到中国政府的取缔,完全是咎由自取。
中国宗教代表团团长、中国佛教协会副会长净慧法师说,“法轮功”从事非法活动,受到影响最大的是佛教。因为“法轮功”盗用的“法轮”就是佛教的教徽,“法轮”在佛教徒的心目中与佛像是一样的地位。
净慧法师指出,“法轮功”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完全是咎由自取。“法轮功”不能融入社会、和谐社会和奉献社会,反而残害生灵,遭到政府的取缔是必然的。
当一位瑞典女记者称中国有1000多名“法轮功”分子被中国政府处死时,净慧法师反驳说,这1000多人死亡,完全是他们自残或对亲人下毒手所致,是“法轮功”不珍惜生命的表现。中国政府则用各种办法来感化“法轮功”分子,教育他们,让他们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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