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聊城7月21日讯(通讯员 徐秀华 杨立新 记者 张宏磊)在聊城备受关注的原茌平县副县长高金道受贿一案近日宣判,高金道因先后受贿159930元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据了解,今年57岁的高金道是茌平县杜郎口镇人,1983年1月—1999年11月历任茌平县造纸厂党支部书记、厂长,茌平县造纸总厂厂长、党委书记,造纸集团党委书记;1994年5月—2001年12月任茌平县政府科技副县长。2001年底其受贿犯罪事实败露,去年2月7日被逮捕,后此案移交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起诉。 经一审法院审理查明,1990年2月至1996年9月,茌平县付某、李某为使经营的茌平县造纸机械配件厂挂靠到茌平县造纸总厂,并得到造纸总厂在业务、资金上的支持,共送给高金道股金65000元;1992年春天至1999年10月,茌平县一建筑公司项目经理王某为承揽茌平县造纸总厂的建筑工程及催要工程款,先后送给高金道46000元。另外,法院还查明,高金道因帮其他建筑公司承揽工程、催要工程款提供方便,先后受贿4万多元。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定,被告人高金道利用职务之便,先后非法收受他人财物159930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案发后,受贿赃款及物品折价款已全部退回。 转自搜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