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原董事长朱小华被”双开”
2002年8月16日08:36 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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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8月15日讯近日,中央纪委、监察部通报了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原董事长朱小华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结果。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中央纪委、监察部决定给予朱小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经查,朱小华在担任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巨额贿赂达数百万港元;违反规定,个人决定、批准将数亿港元贷给他人,给光大集团造成巨大经济损失。
中央纪委、监察部认为,朱小华身为高级领导干部,收受巨额贿赂,工作严重失职,给国家和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其所犯错误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是一起典型的高级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鉴于朱小华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检察机关已经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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