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不准当街卖
2002年8月7日12:06 南方网-南方都市报
|
南方都市报 中秋将至,城管办先敲警钟
月饼不准当街卖
本报讯 (记者李强通讯员吴江天)今年中秋节,深圳市将不再有小贩随意在道路两旁摆卖月饼的现象了。昨天,市城管办专门下文,禁止商家占用公共场所摆卖月饼等应节商品。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月饼等应节性商品即将大量上市,为了保持市容环境的整洁,深圳市决定,今后商家严禁占用城市道路、广场等公共场所摆卖月饼等商品。就此,市城管办向全市各商家和经营者发出通知:月饼等应节性商品必须在各商场内销售,禁止乱摆卖;对申请占用公共场所摆卖和促销的,各区、街(镇)城管部门一律不得审批。凡违反规定审批和摆买的,将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及批准者责任,并予以纠正。
|
| |
|
Untitled Documen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