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站消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孔泉9月12日在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说,昨天日本方面向中方通报,日本在中国毫无争议的专属经济区内打捞沉船的工作已经完成,中方要求日方能够遵守承诺,慎重处理此事,并且尽快撤离有关海域,恢复该海域的正常状态。 孔泉表示,在沉船事件发生之后,日本提出希望能够打捞沉船,这个沉船的地点,毫无争议的是在中国的专属经济区内,所以当时有一个前提、四个要求。一个前提是,日本承认中国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对本国专属经济区拥有主权权利和管辖权。这是个很重要的前提,日方完全接受。 在这个前提下有四项要求:1、日方要配合中国的海监部门派出的船只对日方行动进行监管。2、日方要采取切实措施,确保海洋的水面情况和各个方面的情况不受污染。3、日方要及时向中方通报打捞的有关情况。4、在打捞完成后及时撤出。 正是在这一个前提和四个要求都得到了满足的情况下,中方于6月18号批准了日方打捞沉船。实际打捞时间是20多天。 孔泉表示,在事件发生的次日,我们就曾明确表示,这不是一艘中国船只。 据悉,这艘船只是去年12月沉没的。(杜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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