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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质补偿应与精神奖励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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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1月24日03:01 四川在线-天府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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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上午,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社会学系博士张军,他听说这件事的第一反应就是“这是一件好事情”。他说,以前受传统观念所致,以为见义勇为者仅仅需要一种道义上的赞美,大红花、奖状、几句赞扬的话似乎就能让他们得到弥补。其实他们也应当得到切实的物质补偿,因为无论是因为见义勇为伤残还是牺牲,都会对他们的亲属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另外,张军博士担心一点,就是担心加大奖励抚恤力度会不会使以后的见义勇为者的动机不纯,“冲着钱去,而不是一种发自内心的行为。那样,见义勇为就会变成见利勇为。”所以,他认为对于见义勇为者的物质补偿应该是一个适当的额度,“不能太多,否则会发生变质”。最后,张军博士意味深长,“应该在精神奖励与物质补偿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
法律保障有效解决后顾之忧
随着从明年开始对全国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奖励幅度的提高,人们在感慨和企盼“英雄流血又流泪”的悲剧不再上演的同时,如何将保护这些见义勇为的勇士们的权益纳入到一个更加规范的机制当中,似乎已越来越成为一些社会及法律界专家所共同关心的话题。通过立法建立一套针对见义勇为者的比较完备的社会保障机制,则是解决见义勇为者后顾之忧的最有效办法。因为大多数见义勇为者都是在既无约定义务,又无法定义务的情况下主动救险,如果相关的法律条文以及社会保障制度更加健全,势必将更有利于促进社会道德体系建设,也更有利于减少一些不必要的损失。
社会关怀英雄流血不再流泪
“英雄流血又流泪”固然让人扼腕叹息,而社会的进步和法制的健全也不断传递出这样的讯息:来自社会各界的关怀正在给流血后的英雄们以实实在在的帮助,一个保障的平台已开始搭建。北京市卫生局不久前向外界透露,在新出台的《见义勇为伤员救治工作实施细则》规定,见义勇为伤员将在全市卫生系统享受特殊待遇,他们的生命安危将在专门搭建的“绿色通道”中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遇到紧急情况,见义勇为伤员的医药费用可由院方先行垫付。结算时,医院还将根据救治的实际情况减免其CT、核磁共振和手术费用的20%。在云南昆明最新出台的户籍制度中,给见义勇为者以空前的优惠条件,奖励他们在城镇落户。此政策将见义勇为者与高学历者、投资者并列,称其为“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北京大学社会学夏学銮教授认为,经过政府提倡和有识之士呼吁,人们对保护见义勇为义举已逐渐形成共识。这充分说明,提倡和鼓励的舆论氛围固然重要,而物质的保障同样不可或缺,公民优良道德氛围的形成,有赖于社会各界多管齐下,随着法制体系的健全和社会保障体系的逐步完善,社会的文明环境将最终建立。(北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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